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质量,更好的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太阳成集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一、奖学金类别、标准及比例、评选范围
(一)研究生奖学金类别
1、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
(3)研究生学校奖学金
(二)研究生奖学金标准及评选范围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生2万元/生/年。奖励人数约占全日制在院研究生人数的3%。
2、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硕士生1万元/生/年。奖励人数约占全日制在院研究生人数的10%。
3、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硕士生0.5万元/生/年。奖励人数约占全日制在院研究生人数的20%。
4、评选范围:本学院的所有在册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的各类研究生。其中,当年入学的优秀新生(推免生,入学总成绩学科排名前5%的一志愿考生)可直接获评研究生学校奖学金。
5、研究生奖学金按年度评选,同一年度内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申请条件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申请条件如下: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评选年度未受到学校及学院处分;
(三)个人档案转入公司、按学校规定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注册学籍;
(四)学习成绩良好,原则上开题报告一次性通过;国家奖学金申请者的英语课程成绩不低于65分,其它所有课程成绩均不低于75分,自治区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申请者的英语课程成绩不低于60分,其它所有课程成绩均不低于70分。
(五)在学术研究中不存在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
(六)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原则上必须至少已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学术型硕士须至少有一篇论文已见刊,专业硕士须至少有一篇论文取得录用函;
(七)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志愿者工作、社会实践工作,热心公益事业。
(八)如研究生有以下情况,可优先评选奖学金:
1. 在国际或国内高水平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家或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2. 维护公共财产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舍己为人,见义勇为,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九)如研究生有以下情况,视情节严重降低或取消本年度评选资格:
1.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学院相关规定的;
2.因个人疏忽直接造成实验室(人员)重大安全事故,或导致安全隐患危及人员安全和设备公物等;
3. 通过各种网络和媒体,或者利用讲座、座谈会等方式,制造或散布不良言论,造成重大负面影响者;
三、评审组织
为公平、公正、有效的开展评审工作,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评审工作组由公司党政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导师代表、管理人员代表及研究生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初步评审及受理相关申诉等。名单如下:
组 长:王子荣
副组长:周建中、李莉
成 员:巴吐尔·阿不力克木、白云洁、赵晓敏、马欣、
于晨晨、全体研究生导师、部分研究生员工干部
评审工作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细则、发布评审通知、组织初步评审、上报评审材料、公示评审结果、受理相关申诉等。
四、评选办法
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按照综合测评成绩评定,根据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评定。综合测评成绩=课程成绩平均分×40%+综合成绩×60%
课程成绩计算标准:
2020级学术型硕士课程成绩限定标准:所有课程(公共课、学科平台课、专业方向课)平均分;
2020级专业硕士、2019级学术型硕士课程成绩限定标准:所有课程(公共课、学科平台课、专业方向课)平均分占60%,开题成绩占40%;
课程平均分以研工办出具的成绩单为准;
综合成绩计算标准:
(一)科研成果
1. SCI每篇按“8×分区系数×影响因子”计算,一区系数为2.0,二区系数为1.7,三区系数为1.3,四区系数或SCIE类为1.0,影响因子不足1.0的,均按1.0计算;
EI每篇按“6×影响因子”计算;
CSCD每篇按“4×影响因子”计算;
中文核心每篇按“2×影响因子”计算;
统计源期刊每篇按“1×影响因子”计算;
发表收录于CNKI系统的会议论文被整篇收录的记2分,只收录摘要的记1分;
2. 参评论文第一作者必须为研究生本人,或第一作者为研究生导师,第二作者为研究生本人;第一单位必须是太阳集团tyc5997;
3. 除国奖以外,其他奖学金的参评论文可为见刊、网络首发、录用函的方式,录用函须有导师担保签字并提供汇款发票,所有参评文章仅能使用一次;
4. 专硕在基层企业(中西部地区和艰苦偏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实习实践累计6个月及以上,且企业评价其实习实践成绩为“优”记5分,“良”记3分,“中”记2分。
(二)教材编著:参编教材,主要编写人员记5分;参编专著,主要编写人员记8分。
(三)申请专利情况:获得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每项记2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记4分,发明专利每项记8分。
要求:
1. 若第一专利人不是申请人本人,则必须为申请人导师;
2. 专利排名只记本院研究生(以取得专利时人员身份为准)前3名,排名第二,则按分值的40%计取,排名第三,则按分值的20%计取;
3. 第一专利权人单位须为太阳成集团。
(四)英语等级
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记2分,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记4分,英语四、六级按最高级计算,不累加;参加雅思考试得6.5分及以上,托福考试90分及以上,记8分;英语成绩每年可重复使用。
(五)奖励及荣誉
1. 校级通报表扬者记2分,院级通报表扬者记1分,须有正式通报表扬记录;
2. 科研类获奖:国家级记6分,自治区级记4分,校级记2分,同一类别奖项只记最高奖项得分,排名只记本院研究生(以获奖时人员身份为准)前3名,排名第二,则按分值的40%计取,排名第三,则按分值的20%计取,奖项第一单位须为太阳成集团;
3. 文化活动类获奖、年度评优奖励等:国家级记4分,自治区级记3分,校级(厅级)记2分,院级(处级)记1分,文化活动类获奖同一类别奖项只记最高奖项得分,累计不超过6分;排名只记本院研究生(以获奖时人员身份为准)前3名,排名第二,则按分值的40%计取,排名第三,则按分值的20%计取,集体荣誉获奖,如以团体名义参加的体育竞赛等,参与者均加分;
4. 奖学金获奖不分级别,记1分。
(六)参加活动情况
1、学术活动
(1)投稿参加学术交流会记0.5分,累计积分不超过2分;
(2)投稿并被收录的情况请参考“(一)科研成果”中具体规定;
(3)参加会议并用中文做大会报告记3分,用英文做大会报告记6分。
2.志愿者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学校、学院层面的志愿者活动,参加一次记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3. 政治学习、集体类活动
(1)参评研究生须认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请假1次记负0.3分,累积3分取消评选资格,旷到1次记负1分,累计3分取消评选资格;
(2)参评研究生中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记1分,党员须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无故旷到1次取消评选资格,请假1次记负0.3分,累积1.5分取消评选资格;
(3)校外访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参加活动情况由对方学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出具相关证明;
(4)积极参与集团、学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例如各类比赛、文艺表演等,参加一次记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七)参加项目情况
1. 研究生主持申报国家创新项目记3分,主持申报自治区级创新项目记2分,主持申报校级创新项目记1分;主持申报并获批则按照“主持申报”基础的1.5倍赋分;主持项目并结项则按照“主持申报”基础的2倍赋分;
2. 项目加分只记前3名研究生,主持人按100% 记分,排名第2,按原分数的40% 记分,排名第3,按原分数的20% 记分。
(八)员工工作及服务
1. 班级班委记2分;
2. 现任校、院级研会干部的记2分,干事记1分;
3. 助管按照工作时间按月记分,总分2分,担任助管研究生需提供任职部门开具的工作时间及表现证明;
4. 担任各类职务人员须经班委会、研会讨论,视评选者在任职期间发挥作用程度赋分,校研会干部干事须出具任职期间表现及建议赋分结果的证明;
5. 若员工干部中途离职,则按照任职期限按月记分,是否记分由员工组织集体讨论决定。
(九)日常表现
1. 损坏实验室器械,乱扔实验垃圾,导致轻微事故,污染环境,如实验室漏水或水管堵塞等记负5分,累积10分一票否决;
2. 实验室、宿舍、工艺大厅、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受到通报批评,主要责任人记负2分,其他相关成员记负0.5分,累计6分则取消评选资格;
3. 疫情期间研究生未报体温一次记负0.05分,依次累加,不封顶;
4. 学习分值未在规定时间达到规定要求,记负3分。
(十)其他说明
1. 综合赋分相同时,“科研成果”项得分高者优先;
2. 研究生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对于不在参评时间范围内取得的科研成果、社会活动以及获奖荣誉等材料不予认定;
3. 只认定研究生期间所获得的支撑材料,本科期间的不做认定;
4.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材料者视为放弃本年度任何类别的奖学金评选。
五、评选时间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时间范围
研究生奖学金各类科研成果及奖项的时间范围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二)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
学硕1人,2019级学硕、2020级学硕共同竞争;
专硕2人,2020级专硕;
2、自治区级奖学金:
学硕9人,根据班级人数分配名额,2019级学硕4人,2020级学硕5人;
专硕13人,2020级专硕。
六、评审程序
(一)公司制定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向研究生处报备后在网上予以公布,同时发布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通知,并组织初步评审工作;
(二)员工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申报;
(三)各班级成立评审小组,由班主任、班委、员工代表组成,评审小组负责收取奖学金申请者的各项支撑材料并审核真实性,赋分后由高到低排序,将结果初步推荐至学院评审工作组。
(四)10月12日前,公司评审工作组再次审核支撑材料及赋分结果,将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10月18日前,学院确定奖学金评审初审名单,过党委会后将公示后的评选名单交至研究生处。
七、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在相关经费到位后,按照评审结果一次性发放奖学金。
(二)学校将研究生获得奖学金情况记入档案。
(三)各班级在评审过程中如存在不规范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并追回奖学金
1. 评审过程中研究生如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并追回本年度奖学金,同时取消下一学年的评审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在获奖期间违法、违纪、受到处分者;
3. 在受助期间退学或休学者;
4. 将奖学金用于正常的学习、科研和生活之外者,奢侈浪费,造成恶劣影响者;
5. 通过各种网络和媒体,或者利用讲座、座谈会等方式,制造或散布不良言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者。
(五)对学校确定的各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处、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诉,逾期不再接受申诉。
八、本细则适用于2021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太阳集团tyc5997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解释。